东北6省是旧中国存在的察哈尔省、热河省、绥远省,再加上现在的黑龙江省、吉林省和辽宁省。新中国成立之后,考虑到东北不会再发生战事,于是关于继续整合东北省份,恢复到最早的东三省的提议被搬上了议程。
东三省的恢复是循序渐进的,首先是东九省到东六省,接着是东六省到东三省,最终留下了黑龙江、吉林和辽宁三省,格局一直沿用到了今天。
东北三省历史演化过程
1、清廷立三省,管辖东北
作为清政府的祖地,东北地区也被成为清政府的龙兴之地。但是清政府为了加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力,将重心全部放在了中原地区,东北只有八旗留守。随着清政府对中原的统治不断加强,在乾隆年间,东北地区有了正式的行政规划。
清廷在东北设立三位将军,负责管辖当时的黑龙江,盛京和吉林三个地区,其下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则由副都统管辖,例如齐齐哈尔副都统、锦州副都统等。1907年,清政府被迫与世界接轨,废除了满洲族的旗民分治制度。东北三省的行政区划也有了一定的变化,东北三大将军衙门改为奉天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。
但是当时的吉林省并非如今的吉林省,虽然称谓相同,但是在清政府统治时期的吉林位于黑龙江西侧,如今的吉林省在当时则是蒙古统治的地区。
2、民国缩省论
随着伪满洲国的建立,东北四省强行搞成了一个“国家”,并且他们还想要把东北划分成为数十个省份,做出一套与真正国家相同的行政区划。于是在1934年将东北划分为14个省级行政区,2个特别市,1个特别区。到了1939年,又更改为19个省,1个特别市。二十个行政区划,将东北地区破坏的满目疮痍。
1945年,日本被赶出中国。此时东北地区已经有了二十个省级的行政规划,杂乱无章。随着东北地区被接收后,社会上开始提出了“缩省论”的理念来治理东北地区。为了防止军阀割据的局面再次发生,有人积极支持缩省论。
于是在1945年9月,东北地区迎来了民国时期缩省论的唯一的一次实践。当时的国家通过内政部制定的方案,通过合并伪省的方式,将东北的19个省级行政区和1个特别行政区划分为9个省份。即辽宁省、安东省、辽北省、吉林省、松江省、合江省、黑龙江省、嫩江省、兴安省九个省份。
3、建国后东北行政区划的变化
新中国建立后,东北在中共带领下划分为六个省份,分别为察哈尔省,热河省、绥远省以及如今的黑龙江省、吉林省和辽宁省。同时设立沈阳市、抚顺市、本溪市、长春市、哈尔滨市等直辖市,统一由东北行政区管辖。内蒙古东部地区在新中国建立前成立内蒙古自治区,并不受东北行政区管辖。
到了1954年,新中国开始对东北地区进行省级区划大调整。不仅撤销了东北行政区,还将原来东北地区的六个省份整合规划为黑龙江、吉林和辽宁三大省份。同时撤销了东北行政区所属的直辖市,将其合并入临近的省份。1969年,内蒙古自治区调整,即将东部的昭乌达盟划入辽宁,哲里木盟和呼伦贝尔盟南部地区划入吉林,以及呼伦贝尔盟大部分地区归入黑龙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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